一、验收时间:9月中旬 各校迎验工作9月10日前完成,把教学应用作为工作重点,档案建设和线上数据相互印证。
二、按照2022年6月份入校督查要求,做好文件整理工作(区级、县级、校级):
区级文件:
1、《宁夏回族自治区“互联网+教育”示范区建设规划》宁政办发【2018】49号、《宁夏回族自治区“互联网+教育”示范区实施方案》宁政办发【2018】118号。明确示范区建设的主要内容,分年度任务清单。(示范区建设基本任务)
2、《宁夏“互联网+教育”达标县建设指南》 宁教发【2020】 93号。(示范区建设保底工作任务)
3、《宁夏中小学校“互联网+教育”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办法》宁教发【2022】33号(方向性任务清单)
县级文件:(县级落实措施)
1、《彭阳县“互联网+教育”实施方案》彭政发【2019】87号
2、《彭阳县“互联网+教育”实施细则》彭政发【2019】309号
3、《彭阳县“三个课堂”实施方案》彭教发【2021】78号
4、《彭阳县“互联网+教育”达标县创建工作方案》彭教发【2020】261号
校级文件:(校级落实办法)
1、《发展规划》
2、《实施细则》
3、《评价措施》
4、经费保障、人员保障。
5、活动载体等相关文件。
三、统筹五大目标任务协调发展,突出彭阳县两个重点:优质资源共享、教师队伍建设。(智慧教学、在线课堂、教育云应用等)。
四、紧盯三个层次目标任务。(80%来源于线上数据,高度关注线上数据)
1、30项基本任务清单。(在学校发展规划中体现年度任务表)
2、保底任务清单。五项54个指标。(按照达标县评估指标完善)
3、方向性任务清单。六项64个指标。(按照智慧校园评估指标完善)
五、不求面面俱到,但求讲求实效
1、自查报告。(工作成效、具体工作措施、下一步工作打算)
2、基于问题解决的应用特色。
3、结合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创新应用。
4、学校应用案例。(典型案例质量关系重大,案例不是工作总结)
五、问卷、访谈、观摩准备。(数据展示、成果展示、引导解说)